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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大田镇关于公开选定东方市大田镇警示教育基地项目结算评审单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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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大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 (略) 大田镇警示教育基地
项目结算评审单位的公告
我镇作为业主负责 (略) 大田镇警示教育基地项目现已完工,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府〔2018〕7号)的规定,因该项目结算审核单位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该项目顺利进行,现依 (略) 大田镇警示教育基地项目结算审核单位进行公开选定。
一、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地址: (略) 大田镇戈枕村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在大田镇戈枕村建设一座警示教育基地;
建设内容分为两个部分:警示教育文化馆、模拟留置室,面积约为129㎡,最终以出具的施工图纸为准。具体以施工图纸、预算书包含的内容为准。
二、工作内容
结算审核,含建安费部分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部分,并出具项目结算报告,要求收到资料后15天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三、招标控制价
以上工程的结算评审费暂定为*作为控制价。
四、资质要求
报名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营业执照,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造价资质技术人员。
五、报名要求
(一)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
(二)信誉要求(企业诚信)近3年内:
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事件;
4.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该项要求报名单位提供承诺书,列入报名材料一起)。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4日,上午8:20-12:00,下午15:20-18:00;
(二)报名地址: (略) 大田镇人民政府二楼经济发展办公室
注明:逾期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选聘工作。
七、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一)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名);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不需查验原件);
(三)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近期业绩汇总表、人员配备表,以上材料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时查验原件,报名材料需胶装订成册。
(五)报价函(报价函另单独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章,格式自拟)。
八、报价要求及评选办法
(一)报名单位按下浮率和总价方式进行报价(注:报价需注明下浮率及下浮后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下浮率)有效范围为0%(不含)至10%(含);
(二)评选工作由大田镇召开党委班子会议,在资质合格的基础上,以最接近平均报价及有过该类型服务经验者综合考虑,确定为选定中标单位。
注明:若报名单位或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时,不影响选聘选定工作。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 (略) (略) 站发布3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主任;联系电话:0898-*
(略) 大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2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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