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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海口湾水上游船观光穿梭项目(一期)—渔港印象广场渡口工程勘察测量、设计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 (略) 美兰区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16:00 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LWHN2022-CG-022;
2、项目名称:海口湾水上游船观光穿梭项目(一期)—渔港印象广场渡口工程勘察测量、设计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3.86万元(其中勘察测量费用为16.2万元、设计费用为27.66万元);
5、最高限价:¥43.86万元(其中勘察测量费用为16.2万元、设计费用为27.66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拟建设5个游船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并新建游船泊位接岸设施、人行景观平台(以具体实施的规模为准),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疏浚工程、码头水工工程、辅助建筑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供电照明工程、通信工程、导助航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临时工程等;
7、服务内容:针对海口湾水上游船观光穿梭项目(一期)—渔港印象广场渡口工程进行工程勘察及测量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勘察测量服务期10日历天,设计服务期15日历天;
9、质量要求:勘察、测量、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必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4、特定资格要求:
4.1本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1)勘察资质要求:(1)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类*级或以上勘察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水运工程(港口工程)专业*级(含)或以上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4.2 承担工程勘察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2022 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时,下午14:30 至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302室;
3、方式:现场报名,由委托代理人携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到上述地址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注:所提供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可提供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
4、售价:200.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6:00时(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2
五、开启
时间:**日16:00时(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上 (略)
地 址: (略) 美兰区海甸街道海甸岛六西路15号海南生命科学孵化器第五层
联系人:韩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龙武 (略)
本项目联系地址: (略) 美兰区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302室
联系方式:0898-*
3、本项目联系方式
本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898-*
附: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服务并争取赢得本项目的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响应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项目竞争性磋商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响应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响应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5.响应工作和联合体在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或者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在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
备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未采用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响应文件中不需联合体协议书,也无须盖单位章和签字。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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